本報6月5日訊(記者 肖軍 黃巍 通訊員 楊序先 尹曙光)街上不時駛過的車輛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個醒目的圓形標識,標識上寫著“公務車”和“紀委監督電話”字樣,成為洪江區街面上一道“靚麗”的風景。6月5日,該區新街田灣社區居民說,公車粘貼“公務車”標識,主動求群眾監督,對公車私用將起到很大的制約作用。
  最近,洪江區紀工委對全區各級各部門的公車數量、構成和使用管理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,制訂了“洪江區公務用車10條規定”。6月3日至5日,該區91家機關事業單位的142台公車必須張貼“公務車”統一標識,並公佈區紀工委的監督電話。  (原標題:洪江區142台公車亮明“身份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m54omutf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